歷史專題 ·
雨傘運動:提名框架與真正普選的拉扯
雨傘運動源於2014年8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的候選人提名框架所引發的普選爭端。抗爭者要求撤回篩選機制並爭取真正普選,經歷9月罷課、9月28日警方發射催淚彈以及長達數月的街頭佔領,各場地於12月清理完畢。2015年政改方案未能在立法會通過,普選訴求未能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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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制爭議與提名框架
香港行政長官並非由全體市民自由提名並直接選出。2014年8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針對未來行政長官普選公布候選人提名框架,官方堅持改革必須在既定憲制框架下進行。民間則質疑受篩選的候選人選項並非真正普選,圍繞提名權的制度爭論成為大規模公民抗命的導火線。
催淚彈、雨傘與街頭佔領
2014年9月,學生罷課與公民抗命行動迅速動員。9月28日,警方在政府總部周邊施放催淚彈試圖驅散群眾,示威者使用雨傘抵擋防暴噴劑,使雨傘成為象徵。衝突隨後轉化為金鐘、旺角與銅鑼灣等地的多點長期佔領,參與者包含學生與各階層市民,內部存在不同主張與抗爭策略,市民對封路與日常生活受阻的反應亦各不相同。
參考資料: [1]
場地清理與政改未決
佔領場地自2014年9月持續至12月被逐步清理完畢,這場運動不能與2019年的抗爭視為單一連續佔領。人權組織要求調查警方的武力使用與對和平參與者的追訴。2015年,依據831框架制訂的政改方案在立法會未獲通過,普選要求未實現;運動的參與記憶影響了後續政治,但並非其後所有事件的唯一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