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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主活動人士黃之鋒再被判刑近十年

據人權觀察報道,香港高等法院於2026年11月5日以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判處知名民主活動人士黃之鋒10年監禁。黃之鋒自2020年11月起已被羈押,預計將服刑至2036年底。人權觀察批評這些指控毫無根據並呼籲立即釋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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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情況與刑期序列

人權觀察報告稱,香港高等法院於2026年11月5日判處知名民主活動人士黃之鋒10年監禁。黃之鋒自2020年11月起已被羈押,將面臨持續監禁直至2036年底。

報道指出,黃之鋒於2025年6月被加控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並在同年9月正式認證。檢方指控其在2016年至2020年期間敦促外國政府對中國及香港官員實施制裁。

控方依據與各方回應

人權觀察表示,檢方依賴黃之鋒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開展的國際遊說活動,並引用了他在法律生效後的社交媒體發帖和評論作為據稱延續串謀的證據。

人權觀察亞洲部主任埃萊娜·皮爾森批評針對黃之鋒的嚴厲判決殘酷且不公,並敦促香港政府立即且無條件釋放黃之鋒,呼籲外國政府實施有針對性的制裁。

人權關切與法律限制

人權觀察指出,香港政府採用疊加罪名的策略以確保對民主派人士延長關押,且由於審前程序報告限制,公眾在正式認罪前無法得知具體指控細節。

該組織認為,國安法的廣泛適用侵犯了受國際公約及基本法保護的言論自由,並使香港公民社會迅速瓦解。然而,相關指控的動機和官方策略主要來自人權觀察的分析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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